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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丙烯酰胺使用时候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8-01-23 15:38:40 编辑:博旭环保 销售热线:185-3821-8884
聚丙烯酰胺使用注意事项

     1.在正式采用某型聚丙烯酰胺产品之前,应先进行小型试验,以便确定佳用量和使用条件,用做絮凝剂时,一般用量在0.1~0.5ppm。

     2.聚丙烯酰胺产品在使用前,必须先溶解成溶液,使高分子链充分伸展后备用。通常非离子和阳离子型产品稀释到0.1%左右,溶解操作要在塑料、陶瓷或不锈钢等的搅拌槽中进行。因为PAM分子链在溶液中是一个无规则的线圈,在制备和溶解时,在部分水包在线圈内,线圈和体积大而且饱满,线圈之间很容易相互缠绕与交联,从外观看有一定粘度。若用离心泵由于叶轮高速旋转使大分子线圈结构发生变形一部分从中间分离出来,体积变注,线圈间的交联被破坏粘度下降,降低使用效果。

     3.PAM分子链在溶液中受剪切力作用会导致分子链断裂降解,影响性能,故溶解稀释PAM时应尽可能减少搅拌时间降低搅拌强度;降低搅拌转速一般应控制在50~250转/分,不宜太快。

     4.用PAM溶液时,加剂点应尽可能避开强烈的机械搅拌;输送PAM溶液时,管路要粗,变头和支管要少,输送泵好用莫诺泵或隔膜泵,而不要用离心泵。

     5.干粉PAM产品在溶解时要别注意操作程序,防止颗粒的互相粘连而使溶解操作失败。小型试验时,可用甲醇。乙醇等有机试剂湿润一下,以改善颗粒在水中的分散性;工业应用时,先向容器内加入1/2小时后即可基本全溶,速溶型产品在0.5~1小时内全部溶解,适当加温能加速产品的溶解,但不应超过60℃。
 
     6.在无机絮凝剂与PAM混合使用时,无机絮凝剂与PAM应分别在二个搅拌设备中溶解,否则会造成二絮凝剂之间的相互作用,而产生凝集,影响效果;使用时应注意加料次序,一般讲,处理粒径在50um以下微细粒子时,先加无机絮凝剂后,再加 PAM溶液;而处理径在50um以上的粗粒子时,先加PAM溶液进行吸附架桥,然后再加絮凝剂。用户使用时,应先进行小型试验来确定投加次序。

     7.作为一般规则,当溶液条件越有利于聚合物分子链伸展,使用效果就越好。故阳离子型PAM适用于酸性介质,阴离子PAM适用于偏碱性的介质,而非离子型PAM适用于酸性或弱碱性介质;有条件的地方,在使用前将PAM溶液稀释到0.01%-0.05%,这样有利于分子链在进一步伸展,从而提高使用效果,节省用量。

     8.PAM产品不宜存放在铁制容器中。干粉PAM一般可长期保存性能稳定,溶解于水的PAM性能会随时间的增加而下降,且浓度越低,性能下降越快。0.05%-0.1%的非离子型或阴离子型PAM溶液仅能存放半个月左右,0.1%的阳离子型PAM溶液不稳定,1~2天后,性能就开始下降,故PAM产品宜即配即用为好。

     9.由于矿物微粒表面的晶格离子排列的不均匀,产生过剩电荷,它对PAM分子发生了强烈的影响,PAM的架桥作用很难发挥,只能与单个粒子作用,悬浮于浆液中,若适当的调节浆液中的PH值消除部分过剩电荷,可增加絮凝效果。

     10.PAM的消耗量与固体微粒的表面积成正比,若矿物和无形沉降物的直径很小时,有大的表面积,需要的PAM数量也大。

     11.如果沉降微粒粘滞性很大,表面疏松且带电荷,如(氧化铁胶粒)丙烯酰胺均匀分布将很困难,降低了沉降及絮凝效果。

     12.聚丙烯酰胺的毒性:PAM本身没有毒性,只有当给入量大于5000ppm,进入动物的肠胃粘膜对营养的吸收被粘阻而有害。PAM中的残留单体丙烯酰胺(Am)有毒,对油田使用及城市污水处理等方面的产品,残余单体一般允许在1%左右,用于食物方面,如饮用蔗糖汁澄清,制造可能与食物接触的纸张等,残留单体含量必须严格控制,一般都在0.05%以下。我们国家规定聚丙烯酰胺用于食物方面残余单体量也在0.5%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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